第一百九十六章 左宗棠复陈海防塞防折(1)(2/2)
论者乃议停撤出关之饷匀作海防,夫使海防之急倍于今日之塞防,陇军之饷裕于今日之海防,犹可言也!
臣军二次凯旋入关,请拨军饷四百万,分六十万两畁陕,余以饷臣部各军。凡军需、军粮、军火、军装、转运、赈抚、津贴、招募一切,均挪移饷项,暂应急需,未尝另立款目。嗣后户部议拨各省关、厘二金解济臣军,而后臣军之军饷乃有八百余万之数。而裁撤冗兵、溃卒有费,抚辑土匪、安插茴民有费,局势日扩,用费日多。
甘肃旧有各军,均照臣军每月发盐菜、发粮食、发寒衣、发转运费、发月满饷。合计入关度陇,每年牵算,所获实饷不满五百万两,而应出之款不下八百余万两。协饷到营,一散即尽;陈欠相因,旋成巨款。
故臣军每年初发满饷两月,继则发一月满饷尚虑不敷。每至冬尽腊初,辄绕帐彷徨,不知所措,随时随事加意撙节。
截至十二年腊月底,欠常年饷已达八百二十余万两,挪空恤银、赏银三十余万两,而各省、各海关积欠臣军之饷则已达三千数百万两矣!
上年春夏之交,仰蒙圣恩,特给库款一百万两。臣次第撤遣马步四十营,续又撤马步千名,省常饷二百余万两。此即指八百二十余万两之积欠饷数而言,非实银也。肃州克复后,筹办采粮、转运,共计付银三百数十万两,粮可供至本年见新。
粮资由凉运甘,由甘运肃,由肃运安西,由安西运哈密,约尚缺实银数十万两。按户部章程虽准许作正当开销,而仍只取给于臣军之饷,计又占去一年应得实银之数。是欲求如常年通融敷衍,苟顾目前,而亦有所不能。况关外粮运愈远愈费,甘肃全局应图渐复旧制,经费又将有增无减也。
溯查沿海五省,同治十一、十二两年每年解到协饷约近三百万两,上年台防事起,福建奏停不解,广东、江苏解款稍减,而浙江则比十一年多解二十九万两,比十二年多解三十七万两,山东亦多解二万五千两。四省总计,所解实银共二百四十余万两。非赖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疆臣公忠之谊,则出关粮运巨款欲停不可,欲垫不能,又不知计将安出也。
论者拟停撤出关兵饷,无论乌鲁木齐未复,无撤兵之理;即乌鲁木齐已复,定议划地而守,以征兵作戎兵为固圉计,而乘障防秋,星罗棋布,地可缩而兵不能减,兵既增而饷不能缺,非合东南财赋弥补西北之不足,何以重边镇而严内外之防?是塞防可以因时制宜,而兵饷仍难遽言裁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