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 李鸿章筹议海防(1)(1/4)
第一百九十三章 李鸿章筹议海防(1)
条约既签,总理衙门诸大臣联名奏曰:日本兵踞台湾,明知彼之理曲,而苦于我之备虚。溯自庚申年英法联军之衅,创巨痛深。当时姑事羁縻,本需亟图振作,然而迄今并无自强之实。
同心少,异议多,局外未能深知,以致敌情猝至,仓惶无备。现在日本寻衅,以一小国之不驯,防御已苦无策,西洋各国观变而动,就更无法弭救。总理衙门拟定紧要应办之练兵、简器、造船、筹饷、用人、持久六条,请敕下南北洋大臣、滨江沿海督抚将军详细筹议,以纾目前当务之急,以裕国家久远之恩。
1874年11月19日,江苏巡抚丁日昌亦奏请建造巨轮、修筑炮台、选练陆军、精选吏官、设东、北、南三洋提督、精设机器局。
同治帝接奏,谕曰: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海防亟宜切筹,将紧要应办事宜,请敕详议一折。著李鸿章等详细审议,将逐条切实办法,限于一月内覆奏。此外别有要计,亦即一并奏陈,不得以空言塞责。丁日昌续拟海洋水师章程六条,亦一并妥筹覆奏。
直隶总督李鸿章接旨,研磨数日,奏曰:臣查各国条约已定,断难更改。江海各口,门户洞开,已为我与敌公共之地。无事则同居异心,猜嫌既属难免;有警则我虞尔诈,措置更不易州。值此时局,似觉防无可防矣。惟交涉之事日繁,彼族恃强要挟,在在皆可生衅。自有洋务以来,叠此办结之案,无非委曲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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