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章 曾国藩临机断案(2)(5/5)
曾国藩道:以此行事,出尔反尔,愧对天津士民也!吾等密折奏请,流放之官吏,馈赠银两;处斩之人犯,亦要抚恤。
1870年7月20日,法国公使罗淑亚抵津,谓曾国藩、崇厚道:赔修教堂、厚葬丰大业、查办地方官,惩究凶手之余,务必将天津府县及提督陈国瑞三官员,正法抵命,否则大沽口外我方之军舰,即行便宜行事。
曾国藩道:赔修、厚葬、赔偿事宜,本大臣即行筹办;杀人偿命,吾国、贵国自古有之;本大臣即行擒拿行凶人犯,但等吾皇恩准问斩。至于天津府县官员及提臣抵命一事,本大臣万不能应允;然其等办案,前疏于防范,后又不能迅捕人犯,本大臣即行奏请吾皇,将其等革职,交刑部治罪,烦请贵公使静候确音。
罗淑亚道:曾大人情重刑轻,不和睦之衅,中国自开其端。
曾国藩道:法不责众,肆意妄杀,必生无穷之祸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