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慈禧辛酋垂帘(2)(2/2)
母后皇太后、圣母皇太后忍气吞声,肃顺愈加暴戾,视御位如儿戏,擅坐嬉戏;进内廷如入自家,无所顾忌;恭送梓宫,辄敢私带眷属,喜乐如常,尤寒人心。
以上种种,皆大逆之罪也!
大清律例,大逆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惟朕心有所未忍,肃顺加恩改为斩立决。载垣、端华均系宗室亲王,国检本有议亲议贵之条,尚可酌情稍减。故于万无可贷之中,免其弃市。载垣、端华均著加恩赐令自尽。
景寿身为皇亲国戚,缄默不语;穆荫、匡源、杜翰、焦祐瀛于载垣等窃夺政柄,不能力争,均属辜恩溺职,按律应发往新疆效力赎罪。惟念三奸凶焰方张,受其钳制,均有难与争衡之势,其等不振作,尚有可原。
兵部尚书穆荫,着即革职,加恩发往军台赎罪;御前大臣景寿、吏部左侍郎匡源,署礼部右侍郎杜翰、太仆寺卿焦祐瀛,均着即行革职,加恩免其发遣。
另,本日据贾桢、周祖培、沈兆霖、赵光奏政权请操之自上并皇太后召见臣工礼节及一切办事章程,请饬廷臣会议,并据胜保奏请皇太后亲理大政并另简近支亲王辅政各一折。著王、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翰、詹、科、道,将应如何酌古准今,折中定议之处,即行妥议以闻。钦此。
诸臣接旨,即刻汇集一堂,商讨垂帘、辅政事宜。
众人面面相觑,竟不知自何谈起。
奕忻道:兵、户、刑三部,贾、周、沈、赵四人,尔等先行上奏,尔等先议。
周祖培、贾桢皆道:亲王乃吾皇钦命议政王,恭请亲王先开尊口。
奕忻道:吾大清二百余年,无此先例;酌古准今,折中定议,实难定矣!
议政王尊口定调,诸大臣口实难开。
众人议论三日,竟无一结论。
慈禧太后不遑多让,亲发上谕曰:朕奉母后皇太后、圣母皇太后懿旨,兹今一切政务均蒙两宫皇太后躬亲裁决,谕令议政王、军机大臣遵行,惟缮拟谕旨仍应作为朕意宣示中外。自宜钦遵慈训,嗣后议政王、军机大臣缮拟谕旨,着仍书朕字。将此通谕中外知之。钦此。
桂良观谕,长叹一气,私谓奕忻道:西后乃肃顺第二也。
奕忻道:东后优于德,西后优于才,西后慈明,可节而制之。
桂良道:才不配德,谨防后来居上。吾等商讨垂帘、辅政之事宜,尔议政之职,可否以辅政更之?一家独大,擅权篡政,徒呼奈何?
奕忻道:兹事体大,兹事体大!
桂良道:尔若有辅意,吾可私谓文祥、周祖培、贾桢等。
奕忻道:万万不可,此语即出,两宫即晓;一波即平,毋须另起一波。明日且听诸臣工论议。
众大臣再议七日,亦无结论。
慈禧太后怒,再发上谕曰:兹内外庶政,皆赖两宫皇太后躬亲裁定,朕再谕内阁,务必奉皇太后懿旨,将历代帝王政治及垂帘事迹汇纂进呈。
桂良见谕,再谓奕忻道:事已至此,尔作何思?
奕忻道:两谕皆不提辅政之事,这政不辅也罢!十余年后,吾皇弱冠,届时且看两宫作为。
桂良道:世事如棋局局新,人情似纸张张薄。尔只顾人情,不念世事,可嘉可叹!
恭亲王奕忻松口,垂帘遂定。
1861年11月28日,恭亲王奕忻偕和硕礼亲王世铎,会二百零二位王公、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翰、詹、科、道等大员,恭请慈安、慈禧二太后垂帘听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