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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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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她说,【正因为是我救他,而不是他救我,所以我才不能放松警惕。】

……黑刃好像发出了【噗噗】的嗤笑声。

除了这一轮明月外,有什么是亘古不变,今在,昔在,永在的吗?

从雒阳城外的乱石滩,到数年里的市井烟火,再到长安城那一片尸山血海,直至青冀交界处这广袤荒原。她想起的人太多,也不知他们今在何方,但她最后决定把脑子里这堆东西简单化一下,也中止掉这伤感的心思。

她倒了一盏酒,敬明月,敬自己,也敬身边这一把黑刃。

【虽然你经常起坏心,】她说,【但总归还是很可靠的好伙伴。】

【尽管我认为给予你的是坦率而忠诚的劝告,但我就假装没听见前半句吧,】黑刃这么说道,【中秋快乐。】

【中秋快乐。】

【除此之外,我还想给你一个小小的建议,】黑刃说,【能别拿它搓脸了吗?】

附近枝头上的鸟儿嘈嘈切切开始了新一天的交际,这位出身高贵,智谋过人,年轻俊美的文士也从草席上苏醒过来。

这屋子简陋得紧,但打扫得十分干净,又以草药熏蒸驱虫,因此带着一股若有若无的草木香气,令他觉得心神舒畅。

昨夜湿透的衣服搭在火盆上,已经完全干了。他打开了一丝门缝,红叶落进溪流中,潺潺而过,正映入他的眼帘,只是少女不知哪里去了,或者尚未起身?

乡野无铜镜,但他有别的办法。荀谌先整理了自己的里衣,而后换上了直裾长袍,系好腰带,穿好鞋履,来到溪流旁,精心梳理了自己的发髻,戴上发冠时不忘正一正衣冠,最后以簪贯之。

荀谌平日里是不在意自己在女子眼中究竟姿容如何的,但他今早十分在意。

好在水中映出的年轻文士风流秀雅,再苛刻的人也要赞一句“美姿颜”,因而当那少女踩着落叶,拎着一只野鸡自林中而出时,荀谌脸上终于露出了有几分自信的笑容。

“先生睡得可好?”她遥遥地跟他打了个招呼。

“得入蕙圃,有衡兰芷若相伴……”他微笑着,正习惯性地讲几句溢美之词时,她已经走近了。

她一身男装,身背长弓,发髻也如男子一般,以发带束起,半旧衣衫以粗布织就,上面不见一星半点的花纹。

但她并未察觉到他在打量她,只是举起了手中的野鸡,“今早我们吃这个。”

少女寻了溪边一处石旁坐下,开始专心致志地处理起那只野鸡,开膛破腹,烧水拔毛,没一会儿的功夫就将那只鸡收拾完,架在火上开始烤。她的手法利落极了,荀谌在军中也没见过做起事来比她更利落的男子,因此盯着看了半天,不觉就出神了。

她既然有这样足以射杀野鸡的箭术,自然也能保护自己,怪不得可以孤身住在荒野之中,但这并非长久之计,她……

少女抬起头,“先生饿了?”

荀谌的脸一下子又烧起来了,他总不能对她说,他刚刚想的不是自己,而是她。

朝食是鱼汤、烤鸡、麦饼。麦饼入口粗粝,难以下咽,荀谌吃得不动声色,是因为他有这样的好耐力,随军出征时再差的饭食也能与兵士同甘苦。但少女吃起粗麦饼没半分勉强,他决然不信这女孩儿与他一般,也有这样的好耐力……怕是已经习惯吃这样粗糙的饭食,因此察觉不到辛苦了。

她有恩于他,又令他倾慕若此,荀谌想,他尚未婚娶,岂不是正好?

这样的念头在心底升起之后,刚开始被他斥为荒谬,但很快他就找到了许多说服自己的理由。

他已二十出头,自然曾在家乡订过亲,只是颍川遭难,再回去时只见断壁残垣,青草白骨,因而荀谌的新婚事便成了一个小小的麻烦,蹉跎至今。

冀州多名士,亦有许多世家愿与荀氏结亲,他应了这个,便是拒了那个,袁绍麾下派系林立,娶一名冀州世家女总归有许多麻烦。而她出身不高,无妆奁,亦非殊色,因此他可以声称是为了报恩而娶她,不仅堵了那许多人的嘴,更是一桩美谈。

至于少女会不会拒绝他……

荀谌对自己的姿容气度皆有自信,除非她已有心上人,否则无论如何他也想不到她拒绝他的理由。

因此在她递给他一碗汤时,他伸手接过,却没有立刻喝下,而是试探着问了她这样的问题。

她在这里等什么人吗?

她还有什么亲人吗?

这附近还有什么人家与这里来往吗?

在她一一否认之后,荀谌觉得,他可以问出那个问题了。

陆悬鱼手里拎着一只鸡腿,有点发愣地盯着这个男人看。

他不仅长得美,而且不同于昨晚只穿一身里衣的窘迫,现在高冠博带,佩剑着履的模样的确更添了一种风度。

……就是那种“可远观不可亵玩焉”、“看看就行别上手”、“我跟你说我很贵”的风度。

因此这么一个把“我很贵我跟你不是一个种姓”写在脸上的美男冷不丁蹦出来了一套表白,她听得就有点发愣。

他还在一脸认真地等她的回答。

“咱们俩都不熟,”她说,“先生怎么想到要向我求婚的?”

“有白头如新,倾盖如故。”他微笑着说道,“无非知与不知也。”

“话没错,但你我也不算倾盖如故,”她很好奇地上下打量他,“先生甚至没告诉我你是袁绍的谋士,这么不坦诚,为什么还会求婚呢?”

……美男一瞬间瞳孔地震了。

“你是如何知晓的?”

“你昏迷的时候,”她说,“你身上的东西我自然翻过了啊。”

气氛一下子变得不对劲了,这人饭也不吃了,骚也不撩了,专心致志翻自己的口袋,先翻出了一个小铜印,上面写着“冀州别驾”几个篆字,再翻出一个玉印,上面刻着“荀谌之印”几个篆字。

他低头看看自己的印,又抬头看看她,那张形状特别优美的嘴就没控制住,一张一合。

“你竟然识字!”他惊呼道。

【你竟然不拔刀砍了他!】黑刃也跟着惊呼起来。

“先生这是怎么说话呢!”她深呼吸了两下,“要不是看你生得美,又是荀彧的兄弟,我早就给你绑回平原城送给我们令长换月饼了!”

荀谌感觉自己脑子里的什么东西在不断地开裂,粉碎,满地,重组,因此他思考速度就比平时慢了一点,讲话速度也比平时慢了一点。

“……你与家兄曾有旧识?”

“嗯,”她点点头,“我有东西要你转交给他。”

荀谌那一瞬间不免升起一点嫉妒心,他知道他阿兄清秀通雅,是雒阳有名的美男子,又有“坐席三日香”的美谈,但没想到在这样穷乡僻壤偶遇的少女,竟然也与阿兄有所瓜葛。

“这个。”少女递给他一卷竹简,“这是账册,幸好我带来了。”

……账册?什么账册?荀谌狐疑地打开看了几眼,感觉自己脑内好不容易重组的某些东西又一次开裂且粉碎了。

某年某月某日,拆了他家一条地板烧火;

某年某月某日,又拆了一条地板围羊圈;

除了拆地板,还平了他家一块花园用来养鸡;

抱走了他家粗盐一坛,铺盖卷两个,油布若干尺;

朝东数第三间屋子冬天里用来养羊了,虽然仔细清扫过但好像还是有点味道,多多担待;

荀谌刚刚满腹的绮思和遐想都被这些乱七八糟柴米油盐的东西砸了个稀巴烂。

“这是什么东西啊?”他惊诧地指着上面所记载的东西嚷道,“这是什么东西啊!”

“用了你家的东西,当然得记下来,找机会还啊。”

“这都乱世了你记这个做什么啊!”

“乱世不乱世的,”她说,“道理不都一样吗?”

她迎着清晨的阳光,这样理所当然地反驳他时,荀谌一瞬间忽然感觉有些恍惚。

月色下的那个少女,和阳光下这个男装的姑娘,她们明明是同一个人,但又感觉这样不同。

他昨夜见到的是一个轻盈的,美妙的,符合他全部想象的少女。

但此时她站在阳光下,左手拿出一只金饼,右手从背后拔出了一柄长剑,她将手中的金饼抛在空中掂了掂,然后一道寒光劈下!

那是一个剑客才有的身手,也是一个剑客才有的神情。

“应该够了。”她将那半块金饼递给他,“我心里算着价格呢。”

“你在刘备麾下。”他说。

她想了一想,微笑着点了点头。

荀谌手中紧紧握着那半块金饼,语气莫名,“纵使今日一别,将来总有机会再见的。”

关于这句话,其实陆悬鱼有一点不同意见。

她现在还很穷,只能组建一支步兵,但她有个梦想。

她将来也想跟那些并州狗子似的,十几骑,几十骑,甚至上百骑作战,冲开对方的阵线,以惊雷般的速度和力量击溃中军!

……换而言之,她还挺想当一个冲将的。

因此她总觉得荀谌作为对立阵营的谋士,要是真就战场上跟她再见面了,这对他而言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因为这代表着他已经进入她的攻击范围了。

但话说回来,只要他能将东西带到,将来战场上相遇,双方也算互不亏欠了吧?

她心里这样想,于是就直率地问了一句,“这个钱你会给你家阿兄吧?”

荀谌脸色一变,想说点什么,但又点了点头。

“那就行。”她心中放下一块石头,很坦然地冲他笑了笑,“以后总有机会再见的。”

话虽如此说,荀谌回到兖州去见他阿兄时,思前想后,还是留下了那半块金饼。

因此荀彧拿到那本账本,神情就格外的惊诧莫名。

“阿兄还记得那个人吗?”荀谌语气平淡,仿佛在聊家常,但格外仔细地观察着他阿兄的神情。

“记得,那是个杀猪匠,十六七岁年纪,”荀彧陷入了一会儿沉思,而后说道,“特别不会说话,特别不讨人喜欢,因此印象特别深。”

荀谌放心了。

虽然还有一点点不快乐。

但总体来说还是放心了。

作者有话要说:中秋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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