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山长家事(2/3)
“那你找个人挂靠一下不行?”
“那有那么好找,以前老爷在时,还好,现在,挂靠的人也想吞了我们的铺子!”说起这些,佟大水心里不好受,没有男主人的日子如履薄冰。
“这到也是!”童玉锦明白,“我听新义说,你要重新给他找书院了?”
“嗯!”佟大水一脸感慨:“说起这事,还真是可惜,林家书院就这样没了!”
“怎么回事?”
“这话说起来话长,林家在庆昌府办书院也有近三十年历史了吧,这三十年来,走出去的秀才、举子在同等私塾中算是中上游了,最重要的是他接受平民,所以在庆昌府很有些威望,不曾想,去年年初林山长的儿子在一次友人聚会上喝酒身亡,这也罢了,去年年底,林山长在家里被人揍得半身不遂,没办法传道授业了!”
“何人敢到人家家里揍人?”童玉锦吃了一惊,不敢置信,难不成没了王法?
“不知道。”佟大水摇了摇头,自己的事都操不过来心,那有闲情问人家的事。
“林家没人去官府报案吗?”
“不太清楚!”
“哦,那看来,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童玉锦见佟管事对此事不了解,不再八卦。
佟新义在旁边却说道,“我听人家说林山长捉媳妇奸被人揍成这样的!”
“捉奸?”童玉锦脑子里迅速转了下唐、宋关于通奸的罪名,特别是唐律疏议里对它的定罪,属于‘十恶’之十的‘内乱’,罪名似乎不重,除了通近亲,或是更亲的人才处以极刑——绞刑。但是,在唐之前通奸罪是极其重的,处以宫刑,秦王朝时甚至可以随意杀死奸夫,包括唐、宋之后的元、明、清,通奸一直被定为较重的罪刑,但是唐律将重罪变为了轻罪,这可能跟唐盛时期的历史文化背景有关,唐的社会风气比较开放,放宽了这些形为束缚!宋朝律法是在唐律的基础之上修订而成的,当然也承袭了较轻的罪名,大陈朝类似于宋朝,如果认定有罪,男、女或杖、笞、徒、流,杖是杖责百左右,笞跟杖差不多,徒是各徒一年半。流是流放一千里、二千里、三千里都有。可是在历史上,官、宦、富绅、大贾等通过巧取豪夺,大多时候,平民无处可申冤。
“嗯!”
“少爷,莫听这些浑话!”佟大水皱眉,轻喝了一句。
“是,佟叔!”
童玉锦摇头道,“佟叔,好书院要找,平时也让新义跟着你一起打理生意吧,不管是好是坏,总算是历练,你越是护着他,不让他经事反而是害了他!”
佟大水一楞,瞬间明白童玉锦的意思,站起来行了一礼,“受教了,老夫明白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