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六百三十九章:被人赐了一丈红(完)(3/4)
法律条文分两类,一类是万世不移的法律条文,还有一类是可以随着时代的变化适当调整增加的。
万世不移的法律条文就是指只要写上去,之后就永远都不能够修改的,这一类条文的数量很少,核心只有一点,法律适用于所有人。
皇族勋贵,有功之臣。
皆不例外。
就是指,不能因为某人前几年做了一些对百姓,对国家有利的事情,后面杀了人,犯了法就无罪。
或者降低减少惩罚。
也就是功过不可相抵。
经过总结斟酌,最终写入万世不移条文的点,只有九点,都是乔木在仔细的斟酌之后,觉得无论时代怎么变化,都还算适用的条文。
至于其他可以变的律法,主要由法家依照如今的刑典编写,随后再由乔木审核筛检或适当的修改。
最终成型。
乔木修改的内容并不多,主要就是一些不是很公平的,以及当中可能掺杂了许多人治理念的律法。
这一番折腾又是三年时间。
直到六年之后,乔木的法网才算是构建成功,并且利用自己的特殊能力,将法网与人道气运强行融合为一,使其彻底覆盖国土疆域。
一刹那间,所有被法网笼罩的区域当中生存的人,不论身份如何都能清晰感应到,自己在被一个不知名的存在审判,审判过去行为。
因为是第一次审判,而且审判的又是一个人过去的所有罪行,所以乔木特地削弱了这一次的惩罚。
所有未对他人造成伤害,但是违法的行为,一笔勾销,只有确凿给他人带来伤害损失的行为,才会算犯罪,可是即便如此,涉及到的人数也相当的广泛,上到皇帝,下到黎民,有将近一半的人都有违法犯罪行为,所以乔木只能再次降低标准,降低为没有对他人造成永久性伤害,这么一来,最终的犯罪人数才算是彻底的降低到千分之一。
之后,便是种种惩罚降临。
那是当场便有许多人暴毙,又有许多人受了诅咒,还有许多人生了病,或者浑身痛苦等等,总之就是小罪是让他们受到痛苦的惩罚。
而且只会维持一段时间。
时间在七天到一年半载不等。
适当的向受到损失的家庭人员补偿,以及获得对方的真心原谅。
则可以减少受惩罚的时限。
大罪但是又不致死的罪,则是会让他们十分痛苦,想要减少痛苦只能进行无偿工作,或者做善事。
无偿公共工作不需要诚心。
只要每天做完一定的活就行。
做善事则必须真心实意。
心不诚,心不真,屁用没有。
除此之外,获得受到伤害的人员真心原谅,也能减少疼痛时间。
比较近似于得到适当减刑。
而剩下被判死刑的那些人,当然是在经过各种各样的痛苦折磨之后,纷纷死亡,被乔木这么一搞。
整个国家上下的各级官吏。
勋贵宗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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