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人不可以,至少不应该!(2/2)
草鱼≠破戒?
啧。
奶奶的,都异世界了,这沟槽的不等式还在追我!
“……呵呵。”
在深感无语的同时,赫伯特又有些兴奋。
倒不是他对穿着过膝白袜的纤细小男孩儿有什么特殊的爱好,他真不好这一口,而是这个发现给了他一点启发。
钻法条空子的职业病犯了。
诶,我有个点子!
你说,如果动物不被算在破戒对象的范围之内的话,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只要对象不是人类就可以?
要知道,这个世界的种族可是相当的多啊!
像什么精灵、树精、半人马、人鱼、巨龙、魅魔……这些不同的种族足以让任何人外控陷入狂喜。
而且,他现在的典狱官职务正好有机会可以让他验证自己的猜想。
但在激动之余,赫伯特心底又有些迟疑。
圣骑士这个职业存在这么多年了,他不觉得自己是第一个发现这个特性的幸运儿。
这个世界人类的生殖能力非常夸张,仅次于一些绿皮哥布林,和绝大多数异族都没有生殖隔离。
虽然这些异族被人类警戒甚至视作仇敌,将他们蔑称为魔物,但因为族群战争和奴隶贸易等微妙原因,人类与异族结合后诞生下混血裔却并非稀罕事。
像是半精灵、半兽人、龙裔、半变形怪、半恶魔等等,在一些海边的传说中还有些鱼头人身的鱼人……嗯?
呃,怎么感觉好像意外发现了什么秘密的样子?
这些受到父母两方排挤厌弃的混血后裔虽然在数量比不上真正的大族,但规模也足以形成了自己的族群,一些实力强大的甚至建立了国家。
按照这个情报来推理,异族可以通婚绝对不该轮到自己灵光一闪发现,应该早就有人发现了这个漏洞才对。
果然,当赫伯特翻开那本比砖头还厚的教典一查,很轻松就找到了种类繁多且花式各异的破誓方式——或者说,案情。
嘶!
早有猛士舍身饲魔,玩得一个比一个花,死得也一个比一个惨。
或许是因为知法犯法者罪加一等,这些兄弟的下场都不怎么美丽。
这些猛男要么被破誓反噬致死,幸存下来也都被教会审判庭追捕后处以极刑——无一幸免。
真刑啊!
有看刑法的那味啦!
好嘛,此路不通。
至此,赫伯特只能暂时收起了自己那有点危险的小机灵——人不可以,因为戒律不允许。
此外,退一步说,监牢里的那些异族小姐姐哪怕被压制了也能一只手捏死他,想要出卖色相都有被人玩死的风险。
当牛郎都会有生命危险,这个世界实在是太不讲理了。
唉,算了算了!
“大头控制小头,想办法变强才是当务之急,不要搞那些歪门邪道。”
赫伯特现在只希望自己能够早日靠着圣骑士修行获得足够强大的力量,可以早一些抵抗住破誓的惩罚,挣脱樊笼去享受自己的自由人生。
“自由啊!”
赫伯特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向着大门走去,准备去门外呼吸一下自由国度那香甜的空气。
可就当赫伯特即将推门而出的瞬间,他手背上的圣痕爆发出一阵炽热的刺痛,让他整个人一震,猛地在门前站住。
“……”
这一刻,赫伯特的背脊感到一阵刺骨冰寒。
就在赫伯特来到修道院的第一天,他就被多次警告过在午夜零点后绝对不得外出,而他也从未有过任何夜游的想法。
但刚才,他却差一点毫无戒备地走出房门,走入那看似平静的夜色中。
这究竟……
咕。
赫伯特咽了口唾沫,艰难地侧过头,看向一旁的机械钟。
看到了镀金的指针刚刚转完了一整个圆圈——
午夜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