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传国玉玺与和氏璧(1/2)
传国玉玺又称“传国玺”,是皇帝个人的专属印玺。
其方圆四寸,上钮交五龙,正面刻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篆字,以此作为“皇权天授、正统合法”之信物。
秦王政十九年(公元前228年),秦破赵,得和氏璧。
后秦统一天下,秦王嬴政称始皇帝,命李斯取和氏璧用小篆雕刻传国玉玺,正面刻有“受命于天 既寿永昌”八个虫鸟篆字,由玉工孙寿刻于其上。
从此传国玉玺,成为历代正统皇帝的信物。
秦王政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秦始皇乘龙舟过洞庭湖,风浪骤起,龙舟将倾,秦始皇慌忙将传国玉玺抛入湖中,祈求神灵镇浪,玉玺由此失落。
八年后,华阴平舒道有人又此传国玺奉上,传国玉玺复归秦。
秦子婴元年(公元前207年)冬,沛公刘邦军灞上,子婴跪捧玉玺献于咸阳道左,秦亡。
及高祖诛项籍,即天子位,因御服其玺,世世传受,号曰汉传国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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