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报仇一向从早到晚的!(2/4)
另一边,蓝鸟公司楼下,刘主管一脸懵逼,这打官司和在哪住关系吗?
不过他还是说道:“我啊,我就在光明区住呢,兰山路街道,怎么了?”
兰山路街道……唐方镜顿时感觉挺巧的,貌似自己也在兰山路街道下,当然两人所在社区肯定不同。
“我现在不是律师,但是呢,社区可以推荐我来当诉讼代理人,所以呢,如果你想让我帮忙打官司,那咱们就得去找你们社区,让他们出面推荐!”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社区是可以推荐的,当然,按照立法精神以及最高法的一些司法解释来看,社区推荐的诉讼代理人,一般也得是本社区的居民。
但是呢,实践中各地具体又有不同,并不是说本社区外的人就不能推荐了,具体还是得看法院的审查。
毕竟律师行业的准入其实很严格的,通过考试,实习一年,而且是以律师事务所来承担无限责任的,如果随便社区推荐一个人都能去打官司,那法律行业严格的准入制度就失去了意义。
曾经有段时间就是那样,结果就是很多对法律一知半解的家伙去代理诉讼,说出来的话能把人笑死那种。
但唐方镜认为自己可以,毕竟这个立法精神实际上是为了保障公民的诉讼权利,两人是一个公司出来的,而且自己刚刚打完了同样的官司,这没有理由不推荐。
说干就干,反正距离法考就剩下几天了,该准备的都准备好了,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还能赚点钱,何乐而不为呢。
这种推荐的代理和律师比起来,收费要少的多,你要是随便收费,那你和律师没区别了,那人家为什么还要严格的考试和实习呢。
很快两人见了面,刘主管看着面前脸色苍白的年轻人道:“小……唐老弟啊,让你看笑话了,我之前为公司那真的是鞍前马后,结果呢,人家赶我走的时候根本不带犹豫……”
唐方镜保持着职业微笑并没有说什么,自己开了公司就能明白了,什么时候都得认清自己的身份。
棉花巷社区办公室内,田书记正在打着电话。
“小宋啊,那个越府小区现在什么情况,又和物业吵起来了?还是因为停车的事是吧,行了我马上过去,这一天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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