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积粮百万!金银巨亿!(1/5)
李岩有意给刘孝廉表现的机会,便示意刘孝廉说。
大约是觉得粮食更重要,刘孝廉道:“在蜀王府的账目上,共有去年以前的陈粮三百七十万零五千八百九十六石,去年留下的新粮一百万零七千九百五十石。其种类主要是稻谷,其次是麦、粟、豆类。
另有各种果园两百多处,可收应季节水果、干果十八万石有余···”
听着刘孝廉汇报的同时, 朱媺娖也在根据郝光明在那边提供的数据资料做判断,或者说认知。
毕竟你仅知道一个数据是没用的,你还得知道这个数据代表着什么。
比如你知道自己有一万块钱,却不知道一万块钱能买多少东西,哪有什么用呢?
郝光明在另一边道:“根据我所查到的数据,大明全盛时有140府,193州, 1138县,493卫, 359所,正常年景全国各类粮食总产量为8亿石左右。
以府来论,产粮20万石以上的为上府,产粮10万至20万石的为中府,产粮不足10万石的为下府。
不过这是洪武早年天下初平时定的标准,肯定是比承平多年后的盛世之时低了很多。
根据我查到的另一份史料记载,在洪武后期某年,山东济南府的官仓积存的粮食便有70多万石。
到了永乐年间,陕西布政使的官仓更有存粮1098万石的记录。
蜀王如今估计占据了成都府八九成的良田,而成都府又是绝对的产粮大府。
且你们此时的农作水平比之洪武、永乐年间肯定是有不少提高的。
因此我预估,整个成都府一年产粮应有数百万石。
蜀王府纵然占有绝大部分良田,却不可能将农民种的粮食都收为己有。
并且从成都农民多爱将田地投献给蜀王府的行为看,蜀王府的佃租应该不会特别高。
这样一算的话,蜀王府每年收入的粮食应有一两百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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