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七章 这里是我家!(求月票)(4/4)
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是不允许上诉的,裁定发出即时生效,有问题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这东西不会停。
五天的时间终于到了,拘留所门口,李昌明的家人站了一堆。
“昌明,昌明你终于出来了!”老太太一脸激动。
众人开始各种说,有的人说都怪那个尹宁华,得去找她,不能就这么算了。
还是夫妻呢,就看着自己丈夫拘留!
李昌明也慢慢回过神,要说他现在肯定是极其痛恨尹大姐,但是抓不住对方。
人家在公司呢,他没办法进去。
只能恨恨地说道:“等她回来再说,我就不信她不回来!”
说着话就准备先回家,结果就在此时,面前多了一个法警小哥。
“李昌明是吧?”
因为是在拘留所门口,而且对方也是穿着警服,李昌明被吓得一个激灵。
“同志,我这都放了,怎么还有事啊?”
法警小哥摇摇头道:“和你拘留的事没关系,这是光明区法院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说着话,将那保护令裁定书递了过来。
啥玩意?李昌明和旁边的亲戚们都是一脸懵逼,这玩意是个什么东西。
保护令?
我们国家还有这个?
赶紧看了下去,裁定书说的很清楚,因为他的家暴行为,所以光明区法院出具了保护令,禁止他家暴……
“不是,同志啊,这凭什么呢,我和她还是夫妻呢,怎么就不能接触了,而且那夫妻之间吵个架很正常啊!”
“而且这事明明是她不对啊,她吼了我妈,我才动手的,这凭什么啊,以后是不是她就能随便欺负我妈了?”
法警小哥没回答,只是说道:“现在请你签字!”
什么都没必要解释,因为裁定书上已经说的很清楚了,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刚刚出来,李昌明只能签字。
这真的是踏马的无语了,拿着保护令,一家人面面相觑,只能先回家。
事实证明,尽管李昌明被拘留过了,但他依旧没有感受到法律的重量。
或者说,他害怕派出所了,但对于法院还是没感觉。
什么保护令,夫妻之间吵个架什么的,你还要管了?
反正是对方有错在先,这法律也得讲道理呢对不对。
不过现在想这些没用,因为他老婆也不会回来。
结果一群人刚刚到家,就发现他们很多人的衣服都已经被打包好了,放在门口。
“尹宁华,你干什么!”
“我没干什么啊,这里是我家,我想让他们住,他们可以住,我不想让他们住,他们就不能住,怎么了有问题吗?”
坐在沙发上的尹大姐一边喝茶一边说道,话音口气和某个靓仔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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