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六章 这就是我提出来的(3/3)
“方老师,这次是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里面的工作人员小姐姐有点好奇道。
说真的,在家暴与日俱增的今天,光明区法院在之前给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却真的不多。
毕竟……老思想在作怪,家庭内部的事,除非是真的很严重了,否则法院一般都是想着调解。
而且之前的反家暴法并没有规定很详细,具体如何处理,各个地方法院都有各自的标准。
自己来决定。
这也导致了对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给出十分慎重。
慎重本身没问题,但是放在目前的大环境之下,就导致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出现。
然后就有了那些典型的桉子,比如某明星家暴妻子,被对方放了摄像头拍下发出来,引发了大范围的讨论……
很多人评论说,难道非得把人打死了才有人管?
听起来很魔幻,但你要说明星都不知道申请保护令那肯定不是,主要还是现实原因。
所以在各方面的因素下,最高法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方大状做出了实践。
工作人员小姐姐拿过材料开始审查,这只是形式上审查,而司法令状出具是必须要实质审查的。
这个工作的目的只是要看看还缺什么。
没问题,什么都很齐全。
“方老师,您这个申请我个人觉得不太容易通过,毕竟这个……”
工作人员的话还没说完,方大状便笑道:“这不是前几天刚刚发布了这方面的司法解释嘛,所以你们也看看,对比一下,也算是一个学习。”
正如之前霍鹏飞说的那样,法院都不一定把相关司法解释吃透了,这个时候递上去,有点难度。
或者可以说,如果换个律师来,情况都会不一样。
工作人员小姐姐点点头,她当然知道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发布了,但还没学习呢。
基层法院的法官忙的要爆炸,但是该有的学习你必须有,法律是要终身学习的,你一个法官如果不学习,那肯定不行。
但本身桉件又多到爆炸,所以这个学习的程度就要打折扣了,这是现实问题。
只能笑道:“方老师的动作是真的快啊。”
放下了申请书和材料,方大状便直接离开了法院。
这个审查需要时间,程序上有规定,所以不着急。
而在方大状离开之后,便有相关人员开始进行实质审查。
有人便觉得,这司法解释发布才几天啊,这就拿来用了,要好好找一找问题!
可是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逐条对比之后发现,这材料做的真尼玛齐全……
甚至有的地方他们这些审查人员都没考虑到,但对方就是考虑到了。
这……这有种降维打击的感觉。
一天的上班时间结束了,尹大姐没回家,就在公司住着,腾达的这些高管,自己的办公司都有卧室,能住人。
用方大状的话说,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这种情况回什么家,先等着保护令出来。
而且就算是有保护令,也必须注意个人安全,如果对方狠下心要弄死你,那你就算是最后让他也死刑了又能如何。
正如同我们很多老司机一样,开车上路遇到渣土车就不会较真那么多,该让就让,该躲就躲。
这不是说我们不应该较真,而是相比之下,自己的命更重要!
这种较真是事后较真,而不是说开着你的小汽车去和人家渣土车硬碰……
只是很显然,尹大姐就算是不回家也躲不开,因为她的手机在不断地响。
电话她没接,消息便源源不断地发过来。
“你还不回来是不是,是不做饭了吗?妈还等着呢!”
“再不回来我去公司找你了啊,这谁家的女人不做饭啊,你赶紧的!”
“都这个点了还没消息,你是去干嘛了,是在外面有小白脸了是吧,你给我等着!”
本来尹大姐是要拉黑对方的,但是想了想之后,就当乐子看了,没必要。
只是可惜自己的女儿了,才刚上高中,但是没办法,别人可以为了孩子忍下去,她不行!
家里,李昌明阴沉着脸十分不满,家里来这么多人,居然玩消失不做饭!
“妈,你们先等着,我去她那公司问问吧。”
对面的老太太皱着眉头道:“唉,你说她要是讨厌我,想让我走,说一声就行了,不用这样啊……”
听到这话,李昌明更加不舒服,直接起身离开。
也就周某人不在,否则真的会感慨一声。
有的老人真的很奇怪,就感觉他们在使劲作,好像儿子儿媳过的好就不开心一样,很神奇……
在这方面,只能说那些儿媳婆婆苦情戏的编剧们大概都经历过吧,否则没道理都给整出个合家欢结局来,看的都让人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