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上一章内容的一些解释(1/2)
上一章周欣然建议去商务局,改为税务局,不管怎么看,查税总没错……
就算是老板卷款跑路,税务都是大问题。
为什么这么改,因为在前面写的时候,咱们有书友就是市场监管的工作人员,给提出了建议,说这个需要由商务局管,并且有法律规定。
专业人士的建议,那肯定需要重视,老酒也偷懒了一下,没有仔细查看,就写进去了,今天在公司查了半天商务部规定的资料,又问了好多同学和老师,可以明确一点,健身卡,美容卡等等这些卡,并不属于商务部规定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所以不适用相关规定。
但是呢那位兄弟也没说错,因为他们本省有自己的规定,相关事宜要转给商务部门……
另外,魔都也有自己的规定,将健身卡也归于单用途预付卡的监管范畴。
法律就是法律,但是法规这个东西……各地的法规真的太复杂了,我已经查的头都晕了,所以和那位兄弟聊天之后,他建议,你就写汉东的吧……
最后没办法,就税务吧,反正不管走哪里,查税总没错。
毕竟是“较真”,这些东西不能含糊过去,总得说明一点。
下面回答一下很多人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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