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2/5)
“大家来找我想必也是知道的,我的团队曾经在吕州,在林城,还有京州这里,都进行过类似案件的辩护,而且都成功了,经验肯定没问题。”
“但是呢需要大家的配合,大家一起努力,而我们的目标就是,要将案例认定为民事欺诈,而非刑事诈骗,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毕竟本可以通过民事法律进行解决,但是却拔高为刑事犯罪,扩大了刑法的打击面,这实质上是违背了保护民营企业的刑事政策,会直接破坏保健品这个行业,所以大家也不要惊慌。”
来他这里的大部分是那五个公司的员工家属,公司高层……尤其是董事长总经理这些,说句老实话,或许可以不认定为诈骗罪,但还有虚假广告罪等着你呢。
通过那样的手段来打广告,而且营利那么巨大,是这个人都知道这不正常,刑法那么多罪名,总有一款适合你!
听了胡律师的话,一群人的心稍微放下了一点,旁边有人说道:“现在就只能相信胡律师了,胡律师以前让很多人都无罪过,我相信,这次也一定可以让胡律师给我们讨回公道!”
“对,胡律师帮我们讨回公道!”
胡荣没说话,只是微笑着,他见过很多这样的场面,而且他也很有自信。
毕竟类似于保健品诈骗这样的“交易型诈骗”就算是一些专业的刑辩律师都很难进行区分。
他做过很多这样的案子,通过经验就知道,保健品诈骗一般分为两类。
一类呢是纯粹的诈骗,就是“一无所有诈骗型”,这就是传统意义上的诈骗,挂了个保健品的名而已,用律师的话说,那就是“刑事风险比较高”。
当然,说人话就是,没救了,等死吧。
一般这种案子他们都很少接,因为……真的没什么可辩的,还会损害名声。
而第二类呢,那就是“虚实结合诈骗型”,保健品公司有正规的资质,保健品也是合格的保健品,但是呢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这就是可以辩的,并且在法学界也争议比较大的保健品诈骗类型。
天成公司是正规的保健品公司,其旗下的产品也都是正规合格的保健品,所以在了解了相关资料后,胡荣觉得这个案子很有把握!
不用说别的,就说这些销售,他们全部都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吗?胡荣觉得肯定不是这样。
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最起码胡荣认为,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可能全部都证明这些销售们都是故意实施诈骗的。
还有,公司有正规资质,保健品也是合格的,所以这个销售行为是受到法律所保护的!
所以就算对方吃了也不会有危害,那既然没有危害,又哪来的社会危害性呢?没有社会危害性,那怎么可能构成犯罪呢?
什么?你说骗钱了?我们这是正规销售,产品可以退换的!
以往,胡荣通过这样的辩护思路也辩护成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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