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0章 鹰扬五岭(2/3)
这样一来,这些州刺史县令都是由朝廷直接授封,而不再是过去思氏分封。通过每年让这些羁糜刺史入京朝见、进贡、赐封等,使的朝廷与他们之间增进了联系。
也进一步抑制的分化了思氏的势力。
对黔南的谢氏也是如此,最早是赐封南谢和东谢,最后西谢也只好入京朝见了。
不过这一切都不是朝廷的最终目的,朝廷并不甘心在黔中道只推行羁糜政策,因此析分州县也好,羁縻分封也罢,都只是权宜之计。
最终都是为了让诸蛮承认大唐,然后让大唐可以派军队进驻,打通驿路,再逐步移民的。
若是没有秦琅在岭南使命的折腾,搞出那么大的变化,黔中也只会继续这般缓慢的推进演变,也许几百年都未必达成朝廷的最终计划。
但岭南和云南两边翻天覆地的变化,也不可避免的在影响着黔中地区,朝廷东宁都督府的设立,更是进一步的把影响力拓展到黔中南。
而北面的黔州都督府和播州都督府的设立,都加快了这一进程。
齐王李祐这样的皇子镇封,加上名将张士贵的镇守,也使的黔中的这些豪族蛮酋们压力不小。
从武德时李孝恭为山南道抚慰大使时招慰山獠开始,到如今贞观张士贵镇守黔中,他们用的最普遍的一招,其实就是筑城。
于交通要道的平原之地,筑一座城,然后设市通商,再招揽山民移居平地,再通过都督除选,也就是由都督授任当地的豪强子弟或溪垌首领为州县官员,吸纳他们为官府统治管理者,让他们参与到大唐主导的体制中来。
随着朝廷对黔中进一步的控制增强,朝廷也就开始废除都督府直接任用土酋为州县官员的旧例,代之的是更为规范的选官制度,南选。
南选不仅是对黔中的选官制度,也是在岭南、福建、云南等地推行的选官制度,这个制度的特点就是由中央派遣选补使和御史,负责对州县六品以下官员进行选拔和任命。
五品以上官员的选任则归于吏部。
都督除选,是由地方上的都督直接任命当地的土人酋长,而南选,是朝廷派出选补使和御史来朝廷考核任免,并且只限六品及以下官,五品以上官则要经过朝廷吏部。
南选制度最早是在岭南实行,但如今的岭南,已经开始在废除南选制度了,因为朝廷现在对岭南的控制力很强,所以一切都走上了正轨。
相反,云南、黔中地区,因为控制力还很弱,所以还刚废除都督除选,才开始进入南选阶段。
选官制度的变化,核心还是在于朝廷把人事权收归中央,通过掌握人事,把豪族土酋置于国家的有效管控之下,既要确保当地土人参与地方治理的机会,又要保证朝廷的绝对控制权,尤其是通过流官的授派,不断的从制度上来弥合因文化差异而产生的政治隔阂。
改土归流算是对这些边疆地区的终究治理方案,不过要达成这一步也不容易只能缓步推行。
“我的目标是先废除这些豪强土酋们世袭罔替的地方治理权。不管是云南爨氏也好,还是洱海南诏,又或是这西谢西赵或是思氏,他们自秦汉以来,掌握一方,长达数百年的垄断着地方的控制权,不管王朝如何兴替,他们的地位不变,所以他们才敢不服中国,屡屡抗拒反叛朝廷,必须先废掉他们这个特权。”
“有能力的,现在先让他们出任刺史县令等职,但他们的儿子没有直接的继承权,可以按朝廷的门荫制度,获得荫选入仕之权,将来能做到什么职位,全凭个人的本事,但各州县,不再是他们私人的领地,州县官职,也不是他们的世封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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