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章 择业自由(4/5)
第二,一星期内未提出申请的工程师,视为不愿离开,所有留下来的人必须与研究院补签服务协议,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竞业条款,即从今往后,任何从研究院辞职的工程师在离职之后的三年内不得从事同类工作,违者将面临牢狱之灾。
“唐厂长,没这个必要吧!”
没等唐子风说完,台下就有人提出质疑了。说话的人用词挺委婉,但大家都明白,他的意思是自己无法接受这样的条件。
“不想签的当然可以不签。”唐子风笑得很灿烂,“不过待遇上可能就要相应降低一些了,另外,对研究院至关重要的课题,我们就不敢委托这些同志来承担了。”
提出质疑的那人还想再争辩什么,但举目四望,却发现找不到几个同盟军。在工程师中间,相当一部分人年纪已经比较大了,跳槽的机会不多,所以是否签订竞业协议,对他们来说并没有什么区别,大家最多是想着在签协议的时候,找研究院要求给点什么福利——我们这样忠心耿耿,难道不该给点奖励吗?
还有一些有跳槽心思的人,这个时候也不想出来当出头鸟,万一流露出不臣之心,真的被研究院雪藏了,无法参加重点项目,未来想跳槽也没了资本,这显然是不理性的。至于说签了竞业条款还能不能跳槽,不妨再观望一下,万一过几年政策又变了呢?万一讲台上那个毛头小子调走了呢?
按住挑刺的人,唐子风接着又讲了三四五六点,总体的意思就是扎紧篱笆,避免再出现被人撬墙角的事情。当然,他也说了不少积极的内容,向他们描述了一个美好的前景,就差说出“跟着我有肉吃”这样的经典口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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