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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章 思思和辰逸割裂(8000字,3/37求月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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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饱喝足后,李灏这才从洛小可的床上下来。

洛小可捂着被子,一脸娇羞地整理着自己的裙子。

随后她露出个头,看了眼坐在旁边的李灏,随即问道:“你......打算今天要去哪儿?”

“今天带你去个好地方。”李灏解释着。

洛小可有些纳闷,“好地方?什么地方。”

“去种树。”李灏站了起来,指着窗户那边的方向:“我们去观音山东西。”

“种东西?种什么?”洛小可也好奇了起来。

李灏便解释起来:“时间胶囊。”

“时间胶囊?”

“嗯嗯,就是将我们一些有意义的东西装入一个容器里,密封后埋在地下,并且我们两人设置一个时间,比如十年、二十年再去打开它,当做一个回忆的存在。”

当李灏说完后,洛小可觉得很是有趣。

于是她便点头:“好呀,那我们要放什么东西呢?”

“我们可以放一些有纪念意义的。”李灏应道。

洛小可想了想,忽然想到了什么。

随即她打开抽屉,从柜子里拿出了一只海螺,说道:“这个是你送给我的。”

“这个不是你自己捡的么?”李灏假装摆出一副不明白她说什么的样子。

洛小可笑道:“你就别装了,当初去沙滩的时候,你见我一直找不到海螺,于是便偷偷去那老板那买了一个,那个老板当时是不是说这个海螺只有一个,很独特的呢。”

“你怎么知道?”李灏倒是有些好奇。

不一会儿,洛小可又从柜子里拿了一个,这个海螺和她手里的是一模一样的。

洛小可解释地说道:“你看,这两个是不是一样的。”

“那你明知道那老板骗你,你还买呀。”李灏笑道。

洛小可耸耸肩,假装叹了一口气,“哎,还不是想着以后找个机会送给你。”

“送给我?”

“对呀,这样的话,我们就一人一个了。”

洛小可拿着手里的两只海螺,“既然我们要去弄时间胶囊,那我们就把这两个海螺一同放进去吧。”

“好。”李灏点点头。

洛小可把海螺放好后,再去翻了下柜子。

随后她便找到了一张照片。

是她和李灏的合影。

洛小可便兴奋地拿给李灏看,随即说道:“你看,这个是我们在校运会的时候,一块拍的。”

“是的。”李灏点着头。

他看着洛小可身上的四块金牌。

那天其实刚好她的生日。

于是李灏便把获得的四块金牌都送给了她。

那一天,她笑得很开心。

因为她看到自己的男朋友在为了金牌而奋斗。

仅仅只是为了兑现那一个承诺而已。

在经过两人的讨论后,他们终于敲定了要埋藏的东西。

分别是两只海螺,一张照片,以及他们写给对方的一封信。

用他们的话来说,那就是以五年为期限,写下自己想要说的话,并在五年后来到最初的地方,读各自为对方写的信。

这看起来的确是一件很不错的事。

于是洛小可和李灏便商量好,花一个小时的时间,写完后便准时出发。

一开始,洛小可其实还真不知道要写什么。

不是无话可说。

而是有太多的话想要说了。

想了好一会儿,她最终才动笔。

【唔......我应该叫你哥哥,还是叫你猪头呢,想了一下,好像五年后我们应该能结婚了吧,那我就勉强叫你未婚夫吧。

亲爱的未婚夫同志,哈哈哈~加上同志这两个字感觉怪怪的。

但是我觉得这很正式!

嗯,很正式!

仔细想想,谈恋爱的这两年,好像你这家伙也没少惹我生气哎,比如说,哼哼,老是想要占我便宜!

虽然说,我也有好色的时候,喜欢你的胸肌、腹肌。

但是我能摸你,你不能摸我。

嘻嘻,我相信你会原谅我的双标~

这两年,我似乎过了一个非常愉快的时光。

我读了自己心仪的大学,学了自己心仪的专业,谈了一场心仪的恋爱,似乎一切的最美满的人生轨迹都朝着我走来。

但是我总感觉我的能力不够。

有些时候,我甚至在想,我究竟配不配得上你。

在思思他们眼里,他们觉得配得上。

但我在很多个深夜的时候,都在思考,你那么优秀,那么有魅力,我不会创业,没有太多的头脑,说话的语言艺术也不够,在你的面前,我永远就是一个小孩似的,我也想长大,我会努力学好。

所以我创建了电影社后,和社员说了很多我自己的想法。

我也会增加我自己的能力。

相信五年后的我,已经很优秀啦,到时候我就有资格站在你的旁边,然后和你的那些莺莺燕燕说一句:走开,那是我的男人!

最后,五年后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希望我俩好好的,不吵架,但是要相爱相杀~爱你的小可。】

写完这封信后,洛小可便把信装进了信封。

而另一边,李灏也写好了信。

相对于洛小可一开始的无从下笔,李灏都是洋洋洒洒起来。

【亲爱的老婆大人,不用怀疑,哎,五年后,你一定是我的老婆仔,为什么这么确定呢?是因为除了我,谁会要你呢~

哈哈哈,别骂了,别骂了。

其实呢,我一直觉得你是温柔贤淑,漂亮美丽大方的女朋友。

这不是假话,毕竟在我眼里,你就是这么的好看。

这个我的确没有撒谎,是真的,我作证。

五年后,你一定比现在更漂亮,虽然你现在18岁,但是五年后,你也才13岁,为什么呢,因为女人都是越活越年轻,你的时光是倒流的。

我呢,五年后一定会挺有钱的了。

哈哈哈~在这里我要自我吹嘘一番。

因为我会努力赚钱,让你和宝宝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

你看到这里,一定会问,为什么是你和宝宝,对吧。

因为到时候肯定你会怀上我的崽啦】

其实写到这里的时候,李灏心中有一种愧疚感。

上一世的时候,自己一直觉得应该先赚钱,再要小孩。

这也导致结婚十余年,两人一直没有爱情的结晶。

而一开始他也问过洛小可,喜不喜欢小孩子。

但洛小可也都摇头,表示自己目前还年轻,不想要那么快要小孩。

可后来他看到洛小可逗着别人家的娃娃,玩的不亦乐乎时。

他才明白,洛小可只是不想自己有负担,故意这么说罢了。

所以李灏已经想好了。

这一世,一定要尽早完婚,然后和小可生一个大胖小子。

噢,不,是小胖闺女。

【你说,到那时候,你生的是儿子还是女儿呢?

我觉得还是生女儿好,你想想看,就好比父亲抽烟,然后女儿奶声奶气地走过来说不要抽烟,抽烟有害身心健康。

那我肯定不会抽了。

但是如果儿子跑过来对我说这句话,那我肯定一巴掌呼到他屁股上,然后说一句,你在教我做事?

不过其实女儿也好、儿子也罢,总之呢,我们俩一定要好好的,这才对得起列祖列宗对吧,毕竟咱们的缘分是祖先爷去找月老安排的。

好了,啰嗦话也说得差不多了,那么就先说这么多了。

咱们五年后再见这封信吧~宇宙无敌最可爱的男朋友亲笔留。】

当写完这封真情实感的信后,李灏觉得完美。

实在太棒了。

准备好后,他便看着一旁的洛小可,问道:“你好了么?”

“我好啦。”洛小可点着头。

于是,两人出门了。

出门前,洛妈还特地多问了一句两人要去哪儿。

结果洛小可高兴道:“我们去种时间。”

“时间?”洛妈纳闷了下。

随后她便嘟囔着:“还有时间这种名称的树啊?果然现在转基因技术真的发达。”

李灏和洛小可在去的路上,准备好了小铁铲。

这是在楼下的保安许伯那拿来的。

许伯还担心他们不会正确使用铁铲,特地告诉他们怎么用力。

告别许伯后,他们两人便坐上了出租车。

观音山离他们并不远,只需要坐二十分钟的车程便到了。

所以当他们在山脚下下车时,太阳还是有些猛烈。

李灏便拿着伞,带着洛小可爬到了半山腰上。

一路上,他们都在选合适的位置。

“这个地方行不?”

“感觉周围不是很好看,我们再往前看看。”

“这儿呢?”

“旁边的这棵树太小了。”

看了好几处地方,洛小可均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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