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12(4/4)
其实,他没有说实话。
他跟徐莎,还不算完全一样。
他从小就知道自己特殊,倒不是有什么神奇的能力,而是他比较招凶恶的动物,对于那些动物来说,他好像就是唐僧肉,只要他上山,就会引得那些老虎野猪恶狼毒蛇的觊觎。恨不能咬死他吃肉。
不说这些,就连寻常,只要在屋子里,好像蚊子都比较爱叮他,正因此,他当年才念了医大。他就想搞清楚,是自己的什么吸引这些家伙。
血液?气味儿?还是真的他这个人。
因为他比较容易招惹野兽,一路逃荒来的时候,曾经遇到过很多次麻烦,家里人也都陆续过世了。不管是不是因为他,他爷爷觉得是他扫把星害了大家。
所以他爷爷虽然养着他,但其实心里又恨着他。
大概,老头子真的很矛盾。毕竟,这是他家唯一的独苗了,既想他出息,又矛盾着,控制不住的觉得他是一个会害人的扫把星。也许真的是临死的时候不矛盾了,老爷子才会留下那样的遗言。
正因为知道他的“毛病”,他爷爷要他上山守三年,为的是什么,不言而喻。
三年,他对那些野兽来说是珍馐美味,那么根本没有命在,然而谁曾想,他就是命硬。
三年到了,他终于可以下山,但是下山四个月,又添了新的毛病,他能进入一座未来城。
这在旁人看来或许就是一个梦,但是江枫在第一时间就知道不是。
毕竟,他都“唐僧肉”了,自然不会把这当做寻常的地方,甚至于,他的东西能带进去,这对别人来说或许是一个机遇,可是他只能苦笑。
谁让,他从小到大最希望的就是,寻常呢。
他只希望,自己是一个寻常的人。
他想做一个寻常人,所以其实对这座城市有些敌视,即便是分毫也没有表现出来,但是内心不是不厌恶的。因为这个恰恰可以证明他的不寻常。
可是,从昨天开始,好像突然就变了。
因为他碰见了一个伙伴,是的,小伙伴。
徐莎很高兴,徐莎觉得,这是一个大机缘。虽然江枫也看得出,徐莎肯定还有什么东西没有说,毕竟,她太熟悉那里了。可是,他自己也有秘密。
每个人都有秘密,所以,他没有必要多问。
不想说,就不问。
不过,他是真的有些高兴了。
从小到大,难得有同伴的高兴。
人啊,就是这样,好像自己不是那个最特别的,有人跟自己是一样的,原本的难过立刻就少了不少。
因着这股子高兴,他竟然还是隐隐期待起下一次的“进城”了。
小江大夫抹了一把脸,起身穿衣服,他现在住在卫生所,方便了很多,他住在最里间的仓库,这里其实原来也能住人的,还盘了一个小炕呢。
小江大夫原本偶尔就住在这里,现在倒是更理直气壮了。
他刷牙洗脸之后正准备给自己做点吃的,就听到外面有人敲门,这么早,通常是没有人来卫生所的。不过,昨晚大雨不说,今早也一点都没有停下来,闹不好有什么事儿,江枫一点都不耽搁,立刻匆匆来到门口,只不过这一开门,倒是看到一张笑脸儿。
徐莎笑嘻嘻:“是我!”
江枫翘起了嘴角,问:“你怎么这个时候过来了?”
徐莎披着雨披,身后背着一个鼓囊囊的书包,像是一只小乌龟。
“我好心过来给你送好东西哎!”
江枫扬了一下眉梢儿,说:“快进来!”
徐莎碎碎念:“这个雨披比雨衣差远了,我还没走多远呢,都有点淋湿了。”
江枫:“你可以去县里买一个雨衣,公社也有,不过也基本是男款,女款少。”
徐莎:“我有啊,昨晚穿的那个。不过我说不出来源啊。”
她虽然能拿东西,也要小心啊,她继续碎碎念:“我为了装东西来你这边,出门的时候跟做贼一样。”
江枫笑了起来,他说:“其实你不用给我送的,我每个月工钱够吃的。”
徐莎撇嘴,说:“既然能过得好,为啥要过的不好?人干啥要虐待自己?你要记得,我们不拿,才是浪费。因为那是一座空城,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不存在了啊。那,那里面那么多东西,我们不拿,不是全都浪费掉了吗?我都不知道,自己下一个晚上继续睡着,还会不会进入这个城市,所以既然老天爷这么给我们面子,帮我们过好日子。我们也不要推辞啦!我们能进去,一定是因为老天爷不想浪费一个城是的好东西。”
徐莎,很有点说服人的潜质。
最起码,能说服江枫,他点头:“有道理。”
徐莎:“那是,来,看看我给你带什么了,嘿嘿嘿。”
她打开包包,说:“我带了八瓶八宝粥,十来袋奶,这是新疆馍,是我上次拿的,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带了两张。还有这个,这个也是我之前拿出来的奶茶。”
虽然不如喜茶一点点叩叩,但是在没有奶茶店的现在,某森林也很好啦!
江枫好奇的看着,说:“谢谢你!”
徐莎娇俏:“不客气啦!”
江枫看着书包里还有几瓶“奶茶”,问:“这个……?”
徐莎:“我打算拿到大队,然后在他们不在的时候加水煮,给大家甜个嘴儿。”
说到这里,她好直白的说:“我都准备好喝的了,他们应该不会让我顶着大雨出去巡逻了吧?”
江枫:“……………………”
他说:“你这瓶子,就这么带着?”
徐莎:“所以我要偷偷的啊。”
江枫想了一下,说:“我这里有暖壶,你倒进暖壶,然后带过去,在加水煮。如果有人问起来,你就说是从我这里开的暖胃茶。”
徐莎:“!!!!!!!”
这大哥,脑子很快啊!
她说:“这样也好!”
她轻声:“那如果,大队再找你开呢。”
江枫:“这不是还多吗?有人开,我就开给他们好了,三块钱一碗。”
徐莎噗嗤一声喷了,不可置信的看着江枫,结结巴巴:“可是、可是猪肉才九毛啊。”
江枫点头:“我知道,这不是用价格吓退他们吗?三块钱就是大队长都不会买,偶尔遇见一个冤大头,估计也就一次了。不是省了麻烦?再说,知道价格高,他们更感谢你。你不干活儿都更理直气壮。”
徐莎:“你好聪明啊。那,这个不暖胃啊。他们淋了雨,还是生姜更发汗吧?我怕他们喝了这个就觉得万无一失,反而是不管不顾了。”
江枫:“这个没事儿,你就这么说,这个单独喝没啥用,让他们喝完了回家再喝一碗姜汤巩固一下。”
徐莎:“………………………………”
徐莎上上下下打量江枫,缓缓说:“我原来觉得你是个馒头,表里如一的白,现在看来,你是个芝麻汤圆啊!还有点腹黑的劲儿。”
江枫:“……腹黑?”
自己琢磨了一下,笑着说:“我倒是从来没听别人这样形容过别人,不过,还挺有意思。”
他说:“我去给你拿暖瓶。”
徐莎:“好。”
她感慨:“果然两个人的时候,有商有量,编瞎话儿都显得逻辑十足。”
江枫也笑了,回头:“我这么有用,不算白吃吧?”
徐莎嘿嘿:“当然不算了。”
她说:“帮我拧两瓶倒进去就行,我还加水呢。”
徐莎晓得现在甜食的分量,所以并不搞得十分甜。让人多想。
“你等我下,我送你过去。”
徐莎摇头:“那倒是不必了,大雨天的,你猫着吧,我这是没办法啊,不然我才不出门。”
徐莎哀怨的叹息一声,提着暖壶匆匆的冒雨跑了出去。
别人都可以休息,只有我要上班。
讨厌啊!
徐莎嗷呜一声,冲向了大队委。
徐莎跑掉,江枫拧开一瓶奶茶,低头喝了一口,甜甜的,带着淡淡的茉莉茶香。饶是在首都念过大学,见多识广,他也仍是扬起了眉梢儿,眼睛亮亮的。
这个叫奶茶的东西,很好喝。
这还是他第一次喝到从那个“城市”带出来的东西,江枫带着满心满眼的好奇,又把手伸向了八宝粥。
这个罐子……江枫研究了一下,试着拉动拉环,果然,是这样打开。
一开杯,他就又惊讶了。
满满当当,好实在的料!
他扳开了盖子上的塑料勺子,低头舀了一勺,好吃!江枫发誓,自己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这种甜甜的感觉,他很喜欢。一点点甜,都会让他心情愉悦。
他低头快速的吃了起来,顾不得其他……
作者有话要说:大概是“天作之合”吧。